近来,校内各类车辆骤增,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切实维护师生交通安全,借鉴国内外高校车辆管理经验,经学校整顿校园交通秩序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实行校园交通管理新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一、定向出入,定点停车。
(一)从西大门(正门)进入的车辆,分别停放在办公楼前的时光广场、实验楼前停车场、办公楼南侧停车场、光电学院停车场、师范学院停车场和文山湖北侧路边。
(二)从北大门进入的车辆,分别停放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科楼、体育场馆等建筑物周边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从北大门进入校园需到科技楼的车辆,经元平体育馆→艺术村到科技楼,进入科技楼地下车库或周边停车位停放。
(三)从南大门进入的车辆,属海滨小区的进入海滨小区停车场,到南大门周边地段的其他车辆停放在文山湖停车场、艺术设计学院停车场、南区运动场停车区间(南校门入门处右转)。
从南大门进入校园需到科技楼的车辆,经校医院→聚翰斋→艺术村到科技楼,进入科技楼地下车库或周边停车位停放。
从南大门进入校园需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科楼、体育场馆的车辆,行驶路线为南大门→南区运动场→校医院→聚翰斋→田径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文科楼,停放在各建筑物周边停车场。
(四)幼儿园接送孩子的车辆,从南大门进校后左转再由南大门出学校,也可由西大门进右转经留学生楼至幼儿园,由南门或北门出(凭孩子接送证)。
(五)小西门除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和生活配送车外,禁止其它机动车辆通行。
(六)车辆定向出入须避开高峰时段(周一至周五8:00—8:30;11:45—12:10;14:00—14:30),车辆停放后,若需在校内更换停车区间请走校外公路。
(七)车辆出入校园路线不变。
二、外来车辆管理
(一)谢绝校外车辆无事由进入校园。
(二)谢绝出租车进入校园。下列情况可凭校园卡放行(大雨天、扶老携幼、携带大宗物品、生病等)。
(三)外来车辆来校联系事务的,经门卫与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入校。
(四)公务车辆到校,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门卫。
三、电动车的管理
(一)学校执行政府禁止的机械动力摩托车、电动仿真摩托车、时速20公里以上或重量40公斤以上电动车在校园行驶的规定。凡违规或超标车辆,保卫处将配合警方收缴。
(二)电动车在校园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人安全,服从管理,自觉限速10公里以下。
(三)规范西南区、桂庙学生公寓电动车行驶路线。上下课高峰时段(周一至周五8:00—8:30;11:45—12:10;14:00—14:30),电动车行驶路线为潮汐楼→海滨小区→溜冰场→教学楼、潮汐楼→海滨小区→海边游泳池→校医院→聚翰斋→艺术村→科技楼→文科楼。下课后原路返回。
四、教职工和学生车辆管理。
教职工车辆凭学校保卫处核发的《深圳大学车辆出入证》进入校园。
鉴于目前学校停车紧张的状况,住校学生不要开汽车上学。
五、生活配送车辆凭送货单和后勤处开具的证明定点定时进入校园。
六、学校保卫部门应加强校园车辆监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对违规乱停车辆,可实施锁车、教育等手段,对无理取闹的车主进行通报批评。
七、在校园行驶车辆请自觉限速20公里以下。
本方案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