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教育系统缴费将继续采用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系统通知缴费。缴费通知书将于2012年1月7-8日考试期间下发至缴款单位(人),下期缴费班级包括:2011春(第二学年学费)、2010秋(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缴款单位(人)凭带条码的缴费通知书在下学期报到前(2月26日)到银行进行缴费。2012春新入学学员缴费通知书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待另行通知)。
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财务票据的打印必须在银行办理,学校或其下属各部门不再以任何形式发出票据:
1.缴款单位(人)在深圳市以外的地方缴费,不能通过现金存款的方式,只能通过异地转账的形式来缴费。
2.缴款单位(人)可以通过市内非代收行的其他银行、深圳地区外其他银行通过银行柜台向代收行的非税代收户进行转账而办理缴款。在进行转账时需注意:转入行必须是《通知书》上显示的代收行,转入账户需严格按照通知书所显示的内容填写,并且必须在转账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通知书》右下角“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显示的信息。缴款单位(人)在转账成功后可到转入行在市内的任何网点打印财政票据,因信息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错误而导致缴款失败的,由缴款单位(人)自行承担责任。
3.缴款单位(人)可以到通知书上提示的深圳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以下简称“代收行”)在市内的任何网点通过柜台现金缴费和本行转账方式办理缴款。在办理缴款时缴款单位(人)必须提交《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或《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当场获取代收行打印的财政票据。
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