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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5-0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基本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取得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

2、研究生院根据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上报就业信息,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转递人事档案和户口,到人事部门报到。

二、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宣讲咨询工作

5月11日(周日)下午14:30,研究生院、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分部)与各学院在演会中心共同组织开展面向全体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政策大型宣讲和咨询活动。研究生院负责现场宣讲及相关准备工作,各学院负责本院全体毕业研究生参会组织及会后政策咨询工作,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分部)负责人事代理相关事宜的咨询工作。

三、人事代理进校园服务

5月16日~17日,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新分部)在科技楼1号报告厅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研究生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四、毕业研究生派遣登记及就业方案编制工作

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各学院组织毕业研究生在线填报《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登记表》,并做好未填报人员的督促工作。

6月3日~10日,研究生院根据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情况,编制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和暂缓就业的办理工作

6月25日~30日,研究生院到省教育厅领取报到证,并发放给毕业研究生。

7月1日~5日,暂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7月6日~10日,2012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到期终止,研究生院到省教育厅集中领回报到证。

7月1日~30日,全校毕业研究生离校报到。

7月5日~30日,研究生院办理补充更正报到证手续。

7月~12月,每月最后一周研究生院集中报送并办理毕业研究生特殊情况调整派遣手续。

六、就业率统计工作

4月~7月,各学院协助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的统计工作。期间,研究生院每两周对各学院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和问题反馈,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七、其他工作

请各学院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通知,积极组织毕业研究生参加就业招聘会、求职技能培训和就业咨询服务等活动。

八、工作要求

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要求十分严格,且与档案和户口迁移关系密切。毕业生只有在指定时间内按程序完成相应手续,才能确保顺利派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既要做好整体的政策宣传,也要针对个体情况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服务,以确保研究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有关工作安排有变更和调整的,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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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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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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