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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论文查重相关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9-20 点击数:[]

1.学员在9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系统(http://gra.szu.edu.cn/)”,按系统要求提交学位论文查重稿,并请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审批通过,以待研究生院查重。

2.论文内容为正文(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不含“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公开发表论文”部分。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文本应与送审、答辩等环节的论文一致。

3.检测结束后,学员可与导师沟通并对论文继续修改准备论文评阅,其中:

(1)文字复制比<10%,检测通过,进行论文送审。

(2)文字复制比介于10%-20%,论文须修改并经导师确认无学术示范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以导师最终提交的《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为准

(3)文字复制比≥40%,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属第5年期限末次答辩的学员,直接终止学籍。

4.通过查重的学员将准备进行论文评阅,请在10月9日前论文定稿电子版至朱老师邮箱(zhujie@szu.edu.cn),中心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邮件请注明姓名学号,但是附件论文电子版(word版)内容为论文全文,不得含个人姓名及导师信息,删除致谢部分。

5.研究生院将于10月10日抽取部分学位申请人参加研究生院的双盲评审,抽取到的学员需提交论文和先关材料参加双盲评审。如未通过双盲审,将无法进入答辩环节。

6.10月24日前评审专家评阅并反馈论文评阅书,评阅结果将反馈给学员和论文指导老师。关于论文送审后更多事宜,届时官网将另行公告,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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