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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签订委培协议等问题的说明(更新)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12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要求,报考我校MBA的考生需于413日到我校领取《调档函》或签署委培协议,调剂考生另需领取《调剂生接收函》。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在今明两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拟录取”操作(仅限调剂生),请考生收到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短信通知后及时上该网站确认。

2、为方便考生,委培考生可先下载《委培协议
点击浏览该文件》,委托培养单位(不一定是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后,直接交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深圳大学文科楼四楼2423C
)。

3、自筹经费考生直接到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文科楼2423C)领取《调档函》。

4、调剂考生需领取《调剂生接收函》并签署委培协议。《调剂生接收函》领取地址: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文科楼2423C);签署委培协议地址在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地址:文科楼四楼2423C)

5、委托培养考生不需转档案和户口(建议选择)。自筹经费考生需转档案。如考生需将户口转至深圳大学集体户口,则必须选择自筹经费形式,方可向发改局提出申请。

6、因《调剂生接收函》有第一志愿学校寄送材料的时间限制(420前)、《调档函》有档案所在单位寄送档案的时间限制(430前),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

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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