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8〕12号)等文件要求,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深圳大学1983年建校以来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马化腾等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软科世界大学排名进入前200名,20个学科进入ESI学科世界排名前1%,成为内地进步最快大学之一。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是深圳首家通过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的本土商学院,已通过BGA(英国商学院毕业生协会,全球商学教育三大认证体系之一)国际金牌认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具创新影响力的管理学院。学院科研硕果累累,教师团队兼具深厚学术造诣与丰富实战经验。
深圳大学MBA是深圳本土办学时间最久的MBA,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以“致力于培养能够直面中国管理现实,具有国际视野,能够提炼管理问题并加以解决的职业经理人”为使命,以“商业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为宗旨,努力成长为极具深圳本土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专业学位教育品牌,为粤港澳大湾区输送了大批行业精英和企业高管,拥有广博深厚的校友资源和网络。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联合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组建专业从事医院管理研究和培养现代医院管理人才的学科交叉机构——深圳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开展华南地区首个医疗管理方向MBA硕士研究生培养,以深圳大学MBA教育培养体系为基础,进一步融入医疗管理理论与实践,为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培养国际视野、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医疗管理人才。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MBA,需满足《深圳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规定的MBA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MBA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三、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一)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二)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三)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四)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五)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其中3月5日-9日同时开展网上咨询)。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深圳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准予其考试。
3.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科目
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 3 个模块。试卷满分为 150 分,作答时间为180 分钟。
(三)初试
1.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两种考试方式使用同一套考试题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
2.初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
3.初试地点:根据报考点安排。
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招生学院(部)。
1.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2.复试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新生应于2025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须知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港澳台硕士生、博士生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MBA学费共计人民币298000元。根据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励制度和MBA学生评奖规则,设有由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海外学习活动全额资助等构成的丰厚奖励体系。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六、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经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甚至取消学历和学位。
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1.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传真:(0755)26071042
Email:szuyz@szu.edu.cn
网址:https://yz.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2. 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
电话:(0755)26535170
官网:https://mba.szu.edu.cn
邮箱:mbaadm@szu.edu.cn
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理楼B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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